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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校园上演口交“活春宫”

[日期:2008-05-05] 来源:  作者:[字体: ]
文章概要:台湾桃园县高职学生日前在校内上演“活春宫”,一旁有同学围观并吆喝,还用手机拍摄做爱过程。事情闹得沸沸扬扬,警方已经介入处理。有同学在调查中称,女主角家境清寒,有向男主角收钱性交易。

    性侵疑云则各说各话,女学生向警方表示拍摄部分不知情,警方也朝性侵方向侦办。但熟悉当事人的学生却爆料说,女主角家境清寒,有向男主角收钱性交易,有次甚至还在同一个回收室外,瞥见女主角边抽烟,边和同位男主角做爱,一脸毫不在乎。

    校方搜学生手机

    校方在警方调查后,才松口坦承4月初得知此事,已让涉案三男一女学生辅导转学,至于有无性侵,校方坚称:“当初女学生不是这么说。”因此他们在保护学生情况下,让学生转学就读;外界质疑校方说谎、前后矛盾。

    其他未拍摄、散布影片的学生,也遭池鱼之殃。不满学生表示,事件爆发后,教官全校搜索学生手机,用垃圾袋装回详细检查,只要被发现有该段影片,就必须删除,若不删除再被发现,将记大过一次,他们形容如同白色恐怖。

    性爱影片上网 刑责难逃

    性爱影片一上网,马上面临妨害风化罪,最重两年有期徒刑。影片角色如果未满十八岁,拍摄或散布的人,另触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,最重七年有期徒刑、并科五百万元罚金。至于影片内角色的刑责,只要违反其意愿,不论双方年龄,一律触犯强奸或强制猥亵罪,这是最高十年有期徒刑的公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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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风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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