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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休妻的七大标准

[日期:2008-04-18] 来源:  作者:[字体: ]
文章概要:七出和七去(也称七弃)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、礼制和习俗中,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,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,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(即离婚)。

    四、“妒”

    指妻子好忌妒。理由是“乱家”,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,以及“夫为妻纲”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,而许多看法中,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。

    五、“有恶疾”

   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。理由是“不可共粢盛”,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,在传统中国,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,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,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。

    六、“口多言”

   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。理由是“离亲”,在传统中国家庭中,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,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,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,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。

    七、“窃盗”

    即偷东西。理由是“反义”,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。

    七出内容与之类似,包括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。

    整体来看,七出和七去的内容大多是以夫家整体家庭家族的利益为考量,凡是因为妻子的行为或身体状况,不能符合于这个考量,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。相较而言,妻子要主动提出离婚的义绝,条件就严苛得多了。

    看完“七出”和“七去”后,“七去”的第三条“淫”和“七出”的第二条“淫佚”,用现代的思想应该可以理解为“一夜情”或者是“婚外情”、“红杏出墙”,表示对丈夫的背叛,如果这么理解的话,是不是这样的女子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休掉呢?我想这一点是男人们最不可容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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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:风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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